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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今年起深圳市将用4年时间,针对特区内、外道路的“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灯光环境建设、城市照明节能等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在整治“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工作中,重点将于明年底前彻底解决特区内承担市政道路功能小区道路的“有路无灯、有灯不亮”;2010年底前,完成特区外255条市政道路“有路无灯”和54条市政道路“有灯不亮”的问题整治。 同时,本次专项整治城市照明设施将重点对现有路灯进行全面改善和更换,包括今年内及时更换被盗被损灯门、灯具等路灯设施、2009年底前全面淘汰水泥路灯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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