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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福建省质监局对本省企业生产的灯具进行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种灯具,合格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75%。本次监督抽查主要针对灯具的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耐电痕、内部和外部接线等涉及使用灯具安全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此次灯具产品主要不合格项一是内部接线的截面积偏小达不到标准要求,易造成导线发热;二是固定载流部件材料不能耐火,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使用线径偏小的导线和耐热、阻燃性能差的材料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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