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在终端调研时发现一个问题:灯具卖场房租合同到期之后,往往面临很大的变数,整个市场何去何从前途未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城市规划、消防隐患、市场变迁当然是其中的因素,但非自有物业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由于照明灯具行业起点比较低,终端大型卖场一般是租赁过来的。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是呈江河暴涨之势。但由于照明灯具行业本身固有的特点,四楼以上很少有经营利用得上的,因此占地面积庞大而且成本很高,明显处于竞争劣势。这种情况下,地产商患得患失,照明灯具终端市场场地很不稳定。任何市场都有一个培育期,灯具市场也不例外。在这个培育过程中,市场租赁方(不是指店主)为了生存和发展,要千方百计让这块场地升值,但等到真正升值之后,地产商能否再租给你就是问号了。这样一来,市场租赁方培育整个灯具市场的信心严重受挫,最后也抱得过且过的心态,致使市场无法达到理想的兴旺状态。这种例子在全国并非少数。从租赁方来看,他们的心态非常矛盾,既渴望市场升值,又害怕升值。渴望是因为,只有升值,生意才好做;害怕,是因为一旦升值,这里还在不在他们手里已经无法掌控了。基于这种考虑,租赁方要么谨慎投入培育市场,要么赌一把,签很长的租期合同。前者无疑会消极阻碍市场的发展,后者则要担较大的市场风险———不是每个人、每一次的判断都很准确,而一旦投入就再也没有退路了。虽然置之死地而后生是商家的拼搏信条,但也不是任何人“置之死地”都能后生的。这种情况下,呼吁规范和理性显然很重要了。规范在于,政府部门在规划用地、完善设施、政策支持上支持市场走专业化的道路,对在规划范畴内的行为大开绿灯,否则则予以相关限制甚至制裁。理性在于,利益双方在理性的框架内友好协商,尽量不为蝇头小利打各自的小算盘,而是把市场放在发展的大格局中来解决纷争,确保市场的繁荣稳定。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往往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市场经济大潮下,利益杠杆是最大的调节器。在它的调节下,利益最大化才是最有说服力的。忽略这一点,往往事倍功半。因此,面对这种局面,终端市场投资者不是等待政府来“规范”,也不是乞求物业开发商“降恩”或者以“大局为重”———这些都是徒劳的。而是得依靠自己的投资眼光和投资实力,由租赁向置业过渡。只有拥有自主物业,才是真正的大手笔。只有到拥有自主物业的时候,灯具广场的命运才能够握在自己手里。这个时候,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你可以进行阶段性的战略规划,可以一步步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这个时候你不用再担心业主会中途变卦,收回市场;也不用担心市场升值之后,你会受到涨价威胁,为他人做嫁衣裳。照明灯具终端自有物业是一种理想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我们在部分终端自有物业的大背景下,同时可以对其它物业形式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它证明,合作的目标是共同谋取合理的利益,而不是轻易改辙易张或者要挟,否则必然导致灯具终端“逼上梁山”,走自有物业之路。从长远来看,照明灯具市场走自有物业之路能够争取到更大发展空间和战略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