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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03

知识产权贵在保护得力


日期:2008-8-18 15:11:41 来源: 作者:文/王玉 发送给好友

      在灯饰行业,知识产权绝对是一个焦点话题,仿冒成为行业公害,最近在行业媒体上就出现了多次企业反击侵权的广告宣传。其实,不仅在灯饰行业,在其它行业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类似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于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已经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战略成为我国主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国家战略。
      综观世界,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发达国家以创新为主要动力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竞争优势;因此我国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于灯饰行业来说当然是好事,它表明努力创新的灯饰企业是得到国家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但现实的问题是,灯饰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谁都说重要,就是无法让创新的企业得到保护、无法让侵权的企业得到惩罚,事实上知识产权战略受到重视而不得落实。笔者在走访某些灯饰企业时,都听到相似的声音:与仿冒企业打官司太费人力和财力,除了极少数大企业有这样的条件,一般企业只能眼睁睁地看见自己创新的产品被仿冒,“该出手时不出手”。 从灯饰行业的现状来说,各种仿冒现象往往让被仿冒者难以辨别,发现仿冒后又难以惩罚。所以,国家一方面要修订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大司法惩处力度,提高侵权代价,让侵权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要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维权成本,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这里面就提出了一个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问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为此,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完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全面加强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由此可知,司法机关已经看到知识产权的执法问题,迅速做出了反应,接下来就是具体工作的部署了,例如,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刑事司法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力度等。这些举措非常切合灯饰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对于创新企业打击侵权企业十分有利。
我国灯饰行业缺乏创新能力也是事实,创新能力的缺乏又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乏,因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对于灯饰行业来说非常重要。可喜的是随着司法机关的深度介入,灯饰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利局面将得到根本性扭转,灯饰行业的创新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灯饰行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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