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把企业对社会的作用力摆在“险要”位置,企业单纯为了经济效益无疑是很危险的,与经济效益相对的另一个词语———社会效益无疑是很重要的。没有这种认识,或者有认识而不重视,甚至将危险置之度外,那么,董事长坐牢、市长下台的情况还可能在其它地方出现。 30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深刻变化,企业社会责任也在中国取得长足进步,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社会对企业的要求,承担社会责任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践行。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很广泛的,资源紧缺,环境污染,居民健康,灾区救助,穷人帮扶,学生助学,乃至股市、房价、就业等重大社会经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都是有责任感的企业家应该考虑的问题。而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不是一个很理想化的词语,也不是一种很难履行的责任。一个企业,老老实实把产品做好,保证产品的质量,避免劣质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伤害,这就是在履行社会责任。在公共道德范畴,不做对他人有害的事情,这就是负责任的表现。当然,三鹿做了对消费者有害的事情,是不负责任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所以,一个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基本的问题就是把产品做好,杜绝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伤害的情况。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的时间正是在“全国质量月”即9月,质量问题再次凸显为“险要”问题。转到灯具行业,灯具行业的质量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中山市正在大力整治灯具质量问题,例如查处没有3C认证的产品。从这里可以认识到,质量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效益问题,还是一个社会责任即社会效益的问题。质量就意味着责任,企业家必须牢记,否则不小心哪一天就坐牢了。 可喜的是,灯具行业虽然较小,但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还是较高的。最近欧普捐助四川灾区希望小学,晨辉捐助贫困学生,还有正在开展的补贴性节能灯推广活动,反映了灯具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的确在增强。其实,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当欧普在电视广告中打出为灾区捐款1000万元的时候,当浙江阳光的节能灯照亮山区农村的时候,消费者对这些品牌的认同感就增强了,这就意味着这些品牌的市场推广的成效。 作为一个越来越强调和谐的社会,企业要继续实现更好的发展,无疑需要更多的尽责,与能力相对称,在目前格局下,仅仅在经济政策上继续搭便车,而不为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承担责任,显然已不现实。以社会责任去维护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这样的思路或许可成为舒缓经济内在矛盾的新视角。 在不稳定的发展进程中,作为责任主体之一的企业只有介入当地社会,通过与政府、社会组织、商业伙伴与公益伙伴的合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并且不断扩大自己的责任范围,社会声誉就会越来越高,这实际上就意味着品牌影响力的扩大,意味着市场营销的成功支撑。 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是理解中国30年改革开放成就的两大脉络,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恰恰融合了这两大因素,实现经济主体负责任的成长,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理想境界。我们倡导“责任创造价值”的企业价值观,主张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创新模式,推动社会责任理念在中国的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