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下午三时许,嘉美之光全国经销商大会暨新产品推广会在中山市东升镇汇景酒店圆满召开。本次大会距离2008广州国际照明展落幕仅几个小时的时间,参会的100多名经销商大多刚刚参加完展会,虽然连日劳顿,但参会热情依然不减。
嘉美之光总经理黄丽女士在会上做了欢迎辞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通过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几种关系回顾了嘉美之光的品牌发展历程。

市场VS厂家
照明行业素来有着“得渠道者得天下”的说法。现在国内很多生产型企业多依赖于渠道的优势。嘉美之光从2006年11月份运作以来,顶受住了原材料上涨、劳动法颁布后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以及厂家竞争日趋激烈的压力,品牌在公司和经销商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7年突破了亿元大关,知名度显著提升,在商照领域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工程领域,嘉美之光多次被认定为指定产品。会上,黄总对嘉美之光的经销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她说,嘉美之光是一个年轻但极富生命力的品牌,今天到会的经销商都是嘉美之光的开创者,是他们的信心点燃了嘉美之光前行的道路,今后公司将会秉承“市场第一,经销商第一”的原则为经销商多做实事,让经销商赚到钱。
现状VS发展
分析整个照明行业的发展趋势时,黄总将2003年划定为行业的转折年,她说,很多业内人士都清楚,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照明行业市场遍地是金,处处是机遇。不管是买灯的,还是卖灯的很少有人提品牌这个概念,市场竞争看的只有价格,产品价格越便宜越好卖。“乱世出英雄”,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是在那时淘到的第一桶金。然而,形势在2003年急转,行业在竞争中逐渐走向规范。随着新品牌地不断推出,照明行业两级分化,“小户遭遇寒流,大户节节攀升”。嘉美之光,2006年11月份投入运作,刚好是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但从今天取得的成绩看来,已经大大超出了当初的预想。前些日子,公司扬眉吐气,解决了困扰已久的商标问题,为品牌的运作提供了保障。
走量VS赚钱
对于一个市场而言,单靠厂家或者经销商单方面孤军奋战显然是行不通的,为此,黄总将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定义为“同盟军”。她说,这种同盟关系不仅仅存在于厂家与经销商双方,对于同一品牌的经销商之间也同样适用。前不久,公司撤消了一个经销商的代理资格,原因不是因为他在当地市场的销量达不到要求,而是该经销商不遵守公司的销售制度,被公司查到的串货就有两起,倘若放任自流,毕然形成市场恶性竞争,对品牌的长久发展不利。“走量”和“赚钱”看似不矛盾,但嘉美之光要做的是一个长久的品牌,必须维护好品牌的信誉,做到全国一盘棋。
现场花絮:经销商眼中的嘉美之光
沈阳经销商 杨晶
与嘉美之光合作的这两个年头让我感触良多。
曾经有人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定力,如果能理解,也便能走向成功。而现在,我的这种定力来自于对嘉美之光的信心。俗话说:“抓住XX人的手,好事天天有”,相信只要抓住了嘉美之光黄总的手,好事也会天天有。
上海经销商 何淼贤
2006年底,我加盟嘉美之光,首批打款80万,到2007年底达到了460万左右,现在我的库存基本上每个月都保持在130万以上。作为一个新的品牌,嘉美之光的发展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一个品牌的成功取决于领路人,嘉美之光领军人有思路,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榜样。
东莞经销商 廖伙明
我从2007年与嘉美之光合作,中间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以前我做的都是一些一线品牌,然而品牌大,架子也大。表面风光,但能真正落到自己口袋里的钱并不多。从去年的销售业绩来看,跟着嘉美之光的路线图是没错的。2008年,嘉美之光取得了自己的商标,更是让我们倍受鼓舞,相信今年也会有个不错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