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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03

我推荐我负责
十五家企业榜上有名


日期:2008-7-29 11:21:25 来源: 作者:本报驻重庆记者 先敏 发送给好友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2008年7月中旬,由重庆市灯饰行业协会主办的“我推荐我负责”活动推荐单位终于出炉。重庆台北灯饰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凯旋照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华艺照明、名仕灯饰、易通照明、三峡灯饰、祥光灯饰、铭佳灯饰、大成得宝灯饰、欧帝雅灯饰、成虹灯饰、嘉城电器经营部、名豪灯饰、欧风灯饰、冉勇灯饰十五家企业被选为此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单位。
      重庆市灯饰行业协会秘书长赵世福介绍,“我推荐我负责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有效期为两年,只有具备重庆市灯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近两年没有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而被处罚的记录、经营手续齐全、经营时间3年以上、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5人以上等资格的企业才能参加此次活动。评选根据报送资料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方式由理事会或扩大的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
      为维护此次活动的权威,对消费者负责,协会还出台了一系列被评选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赵世福介绍,评上单位必须严格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确保商品进货质量、服务、价格等相关承诺具有兑现的制度保证;对协会及有关部分提出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参评会员必须自觉遵守“重庆市灯饰行业协会自律公约”;被评上单位有效期内遭投诉2次以上并未作出妥善处理的,取消该荣誉资格。
      对此,各获得荣誉的企业纷纷表示会严格遵守上述公约,并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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