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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8.3
 
营销要告别“剑走偏锋”


日期:2006-11-29 10:30:35 来源: 作者: 发送给好友

 

决战,逐鹿中国

       如果说发展阶段是“春秋”的话,成熟阶段则是“战国时期”。
发展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迅速长大,壮大自己的实力和规模;成熟阶段则不但要壮大,更要去争雄,这时,战胜别人比壮大自己更重要。
朱元璋在攻占南京以后,依靠朱升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策略,韬光养晦达三年之久,等到自己强大了,才与张士诚等对手展开决战,争夺天下。
共产党军队经历过红军、八路军,一直到1948年,当解放军的军队数量和质量都优于国民党军队的时候,才发动三大战役,与国民党进行决战。
企业也一样,只有自己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都具备强大实力之后,才能展开决战。而且,在成熟阶段,竞争也是在强手之间展开,弱者没有参与竞争的资格。
高手与高手决战,既靠胆识,更靠实力。实力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以正合”,以综合实力取胜

       中国历史上,以及我们的记忆中,都记住了很多“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比如:东晋淝水之战,东晋依靠8万人战胜前秦几十万人马;三国赤壁之战,孙刘以不足10万人,战胜曹操80万人马;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那更是经常以少胜多。
我们似乎都以为,打仗不是以实力取胜,而仅仅依靠智谋,就可以争夺天下。
再加上我们中国历来讲究谋略,从《孙子兵法》到《智囊》再到《三国演义》,各个朝代都有关于兵法的经典著作,中国是一个注重谋略的国家,我们从小就受到这种教育,似乎人人都是谋略家,天生就会打仗。
其实不然,战争也罢,商战也罢,依靠谋略,不是制胜的根本之道。我们知道的“以弱胜强”的战例,在中国漫漫战争历史长河中,只是几个个别现象,绝大部分的取胜战例,仍然是以多胜少,以强胜弱,其比例要远远大于“以弱胜强”。只是因为“以弱胜强”的战例确实精彩,让人记忆深刻,所以我们容易记住它。但不要因此就断定,弱一定能胜强。
战略决定胜负,战术创造输赢。虽然战略有赖于战术的实际实施,但在决定胜负的层面上,战略确实比战术影响更大。一个健全的战略,即使在缺乏巧妙战术的执行上,仍可取得最后的胜利。
不少将领和营销专家,都迷信于神来之笔的反败为胜,他们不冷静地由客观环境中去找决胜的契机,而想凭借灵感、发动奇兵来创造胜利。要知道,战略失灵,再巧妙的战术,最多也只能取得短期的及局部的优势而已。在营销战场上,仰赖于智慧型战术,通常难逃失败的命运。
战略的发展,的确需要战术的,可行为其先决条件,但真正作战时,战略仍应负起指导战术的责任。巴顿将军说过如下的名言:“缺乏经验的将领通常认为战场上,只需要靠创新的技术便能取胜,殊不知真想赢得战争,是要靠坚持不懈的血和力来达到目标的。”
其实,战略和战术是一体的两面,好的战略必须根据优异的战术做基础;而好的战术如果没有完整的战略,的确也很难竟其功。两者不可偏废。
《孙子兵法》说:“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他把“正合”放在“奇胜”前面,可见“正”是主要制胜方法,“奇”是次要制胜方法,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用“奇”。孙子又说:“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可胜”,所谓“不可胜”,就是“正合”,就是要使自己在综合实力上远远超过对手,让对手没有办法取胜。
也就是说,企业要决战商场,企业本身的综合实力是关键要素,也是决定性要素;比如可口可乐,已经强大到不能再强大,你说有哪个中国企业敢讲“以奇制胜”,能够打败可口可乐?没有谁敢这样讲,这就是综合实力的威力。
我们认为,企业的综合实力,除了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规模之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的系统管理能力。企业既要在市场份额上占据领导地位,又要在经济规模和企业规模上占据领导地位,关键的是要在系统管理能力上占据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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