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媒体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报文章,在此,本报郑重声明: 本报文章欢迎各大媒体转载,但须注明转自《中国灯饰报》并不得遗漏作者姓名。今后若发现转载本报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灯饰报 2005.08.03
本报讯 6月15日,由湖南省经委、长沙市经委联合主办的湖南省“绿色照明工程”启动仪式在长沙举行。湖南省将以此为起点,推动政府机构优先采购高效照明节电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在宾馆、商厦、社区广泛开展“争创绿色饭店、绿色商厦、绿色社区”活动,湖南省有关领导要求各地把“绿色照明”、节能灯具普及率纳入城市建设管理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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