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对城乡居民购买节能灯给予50%的价格财政补贴。也就是说,中标企业的节能灯在市场零售时,将全部半价销售。这是我国政府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这将使2008年的照明光源市场变得热闹异常,一场关于照明行业产品布局的变革即将展开。
政策内容
《办法》规定,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将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而言,30%至50%的价格削减无疑是诱人的,而这种削减又是以财政垫资、不触及厂家的既有利润为前提的。以目前市价约24元的8瓦节能灯为例,中标企业在接受相应财政补贴资金后,销售给市民的价格应当是每盏12元左右,如果是出售给政企机关,则每盏灯的价格为18元。
此次财政补贴重点支持高效照明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
国家将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中标企业提供的高效照明产品必须保证质量达到照明产品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需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
政策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节能灯产品虽然因质优价廉走俏国际市场,在国内市场却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遇。目前全球九成左右的节能灯在我国生产,然而我国居民节能灯的使用率还不到20%。造成我国节能灯产品“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业内人士分析,百姓认为节能灯价格偏贵,一次性支出高,超出了消费者的预期,是国内节能灯推广难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部分厂商生产劣质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也降低了百姓对节能灯的认可程度。
正是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及时出台了补贴政策。按照《办法》的规定,补贴将采取间接的方式,补贴资金将补给中标企业,企业再以价格优惠的形式将受益转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这就有利于在国内市场上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优秀企业的发展。
政策影响
国内节能灯企业在此项鼓励和扶持高效照明产品生产和推广使用的政策措施中也看到了光明。很多企业表示,国家节能战略的推行和优惠政策的落实,让节能灯行业迎来了国内市场的“黄金期”。目前,各大节能灯企业都摩拳擦掌,准备借此良机拓展国内市场。
在《办法》公布后次日,即1月22日,沪深股市近900支个股跌停,佛山照明和浙江阳光的股价逆市大涨,成为当日盘中突出的亮点。1月23日,照明行业板块亦整体表现活跃,其中佛山照明、雪莱特等强势涨停。1月24日临时停牌的佛山照明表示,《办法》如果实施,将可能对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
相关联接:发改委启动高效照明项目招标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环资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及协议供货价格。
中标企业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和地区任务分配情况,配合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