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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03

各地组织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


日期:2008-6-3 16:08:39 来源: 作者: 发送给好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内容接受了采访。
      问: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国家有哪些具体措施和要求?
      答: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第一、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发改委或经贸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地区承担的推广任务量和具体调查统计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并据此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实施方案制订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集中在1-2个地市或行业先行,同时要与承担任务的推广企业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推广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要协调妇联等单位参与进社区的推广活动;要加大力度搞好宣传和培训,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此次下达的推广任务。
      第二,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协议和承诺。企业是推广的责任主体,这次中标企业基本上是业内知名企业,有着较好的产品信誉和较高的行业声誉。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制订实施方案,保证产品及时安装到位,做到“四个一样”,即安装的产品质量与投标产品一样,销售价格与中标协议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一样,上报的安装数量与实际安装数量一样,售后服务与投标承诺一样。鼓励企业在推广过程中,主动回收废旧灯管,并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汞污染产生。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除追缴扣回补贴资金,还将取消供货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媒体要继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希望新闻媒体通过更多的渠道,更丰富的形式,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宣传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好处,动员大家参与到推广采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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