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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03

重庆灯饰协会参与“消费联盟”


日期:2008-10-8 11:39:48 来源: 作者:本报驻重庆记者 先敏 发送给好友

      9月27日上午,“重庆市商联会消费联盟”经过四个多月的筹备正式启动,市灯饰协会、市火锅协会等14个协会、65家企业、324个经营店加入这一联盟。
      重庆市灯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对消费联盟报以极大的热情,东方灯饰广场、灯玛特、台北灯饰、凯旋照明、铭佳灯饰、帝尔照明、祥光灯饰七家企业参加了消费联盟。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创造性的组织正是由重庆市灯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灯玛特最早提出的构想,在得到重庆市商业联合会认可后,又全面负责了筹备期间的方案策划、设计执行、物料制作等工作。
      “重庆市商联会消费联盟”主要为重庆市商贸流通领域各协会及各区县商业联合会和相关会员单位,是市区县商业联合会为帮助会员企业扩大销售、倡导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组成的优惠促销、优惠消费活动组织。商联会消费联盟通过向会员发放重庆市商联会消费联盟会员卡(商联卡),持卡人即可凭卡享受加盟成员承诺提供的优惠消费,最终的宗旨是整合业内资源,发挥行业优势,实现加盟企业、持卡消费者、商联会和行业协会三方共赢。能够同时整合14个行业、65家企业、324个店面的资源,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此联盟积极地整合了重庆市商业联合会会内行业资源、拉动市场发展,为各个行业协会和区县商联会的会员单位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和实惠,扩大会员企业的销售,降低会员企业的消费成员,提升了组织经济的价值。同时拓展了社团组织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夯实重庆市商联会的服务平台,从而形成重庆市商业联合会联盟的市场影响力,实现各行业协会和区县商联会的互动以及共赢,也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为保障消费联盟的正常运营,所有参与企业都必须遵循“谁参与、谁得利;谁失信,谁赔偿”的原则,所有推荐企业参与消费联盟的区县联合会及行业协会也必须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
      重庆灯玛特灯饰公司副总经理赵正常代表消费联盟会员企业发表讲话,他说,消费联盟卡的启动是重庆市商业联合会把组织经济学理念在商业实践中转化运用的贯彻和体现,它就像一条纽带,把重庆各商贸流通企业整合在一起、凝聚在一起、发展在一起,这种“资源整合、共赢发展”的理念与灯玛特的企业理念不谋而合。赵正常呼吁更多的重庆商贸流通企业加入进来,共建重庆商联会消费联盟平台,共享商联会消费联盟成果。
      灯玛特副总经理赵正常等企业负责人还分别代表各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做出承诺:全力支持“重庆市商联会消费联盟”各项工作,按照对商联会消费联盟的承诺,履行企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树立诚实守信形象,为重庆商贸流通行业合作伙伴、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信守价格承诺。
      灯饰行业的优秀企业在促进灯饰业发展的同时,能够不遗余力地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让灯人们倍感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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